「民事責任法專題研究」課程大綱
--他人行為責任的理論與實際--
任課教師:陳忠五
2009年2-6月
為他人行為而負責,在刑事責任法,不是少之又少的情形,就是難以想像的問題,但在民事責任法,卻是經常可見、廣泛適用的問題,理論與實務上均具重要性。
本學期預計以「他人行為責任的理論與實際」為主題,重新審視向來的理論基礎,有無矛盾或值得檢討之處,並以我國實務案例發展趨勢,作為反省思考的對象。
課程之進行,以學生報告為主。學說反省與裁判評論兼顧,研究分析方法或論證說理能力的訓練,是本課程重點!上課時,老師將要求針對報告議題,充分討論或批評。
為了確保上課報告與討論的品質,選修人數有限制,以12人-15人為原則。非有付出相當時間的心理準備,請勿選修本課程。經常出席參與討論,是選修本課程的基本義務。出席狀況,將列入學期成績重要考核依據。
暫訂報告的主題,例示如下:
一,法定代理人責任
*「法定代理關係」的概念
*法定代理人的免責事由
*法定代理人的衡平責任
*法定代理人的求償權
*法定代理人的債務不履行責任(民法第二二一條準用第一八七條範圍之研究)?
二,僱用人責任
*「僱用關係」的概念
*「執行職務」的認定標準
*僱用人的免責事由
*僱用人的衡平責任
*僱用人的求償權
三,定作人責任
*「承攬關係」的概念
*「執行承攬事項」的認定標準
四,法人責任
*「代表或代理關係」的概念
*「執行職務」或「執行業務」的認定標準
*法人的求償權
五,債務履行輔助責任
*「履行輔助關係」的概念
*「關於債之履行」的認定標準
*債務人的求償權
六,國家賠償責任
*「公務關係」的概念
*「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」的認定標準
*賠償義務機關的求償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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